Archive > 二月 2009

噢,我亲爱的偏执狂

偏执—paranoid 指病态的自我援引性优势观念或妄想,常见的是关于被害、爱、恨、嫉妒、荣誉、诉讼、夸大和超自然力的妄想。这样的观念或妄想可与器质性精神病、中毒、分裂症有关,或是对应激的反应,还可以是一种人格障碍。
最近很喜欢这个词,突然倍感亲切。不晓得自己算不算偏执,(在旁边喊“是”的人给我停!)但家族的人貌似都是认死理的主,我,哥哥还有老妈,统统都是一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模样。甚至连刚一岁的小侄女也以渐现露如此倾向,动隔就摔盘子扔碗,以一种不吃不吃我就不吃的形象整的全家人手足无措。
开始疑惑本人何处偏执,似乎是对自己认定的事一般无法挽回,而且死不后悔,但矛盾的是内心还有点小小的犹豫不决,很多事情经常自己无法决定,三分钟就会改变一个想法,朋友们说那叫善变,也许吧,我更希望自己意志坚定些,例如,对考研的决心。一直不知道自己做的是不是正确的决定,感觉好像在慢慢偏离自己初始的梦想。
几周前接到许久不见的张张的电话,她说她想烧日记,结果无意中发现了我写给她的纸条,她觉得应该念给我听听,一听之下自叹弗如,高中时期真是被那填鸭式教育整的文采飞扬啊,那遣词,那造句,足以让我这个上了三年大学的人灰头土面,甚至怀疑那是不是自己写的。不过让我感触深刻的是那个纸条所述的是我高三第一学期想要放弃学业去西安学画的事情。同时,那也是我和张张第一次争执的原因。

那是10月的某天课间,我和本班一个关系较好的美术特长生聊天,她说过年后就要去西安考试,过几天就要去强化训练。聊了一会,她突然问我,为什么对美术有点天赋,而且极为热衷的我不选这条路,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个动画设计师,我说,我爸妈不让,何况现在也太晚了,她说现在还不晚,她鼓励我和她一起去西安。
我动心了,毕竟那是最后一次接近我梦想的机会。曾经无数次的,在梦中,我拿着我的画笔在画板上描绘心中的图画,然而,在没有支持的情况下,我只能用自学摸索着前进,上课时,睡觉前,有时候自己都惊叹于懒散的自己锲而不舍的精神。虽然准备时间只用4个月,我却觉得自己可以做到,因为我凭借自己热爱的这颗心,我会加十倍的努力。我兴高采烈的把这个方案告诉我班里最好的朋友张张,渴望她的支持。然而她反对了,理由是时间太短,任务重,毕竟人家都学了好多年,而我还是个菜鸟,成功率太低。现在的我回想起来,知道那是因为她对我好,但是,当时我却很生气,她用一切话语打击我,想让我放弃。我对她大喊滚开。她哭了,直到现在我仍清晰记得她的眼泪是怎样在她白皙的脸颊滚落,眼中是真诚,是担忧。我也哭了,我知道我失败了,因为我明白,我心中动摇了,这却意味着我将永远和我的梦想擦肩而过,那种痛苦如同截肢一般撕心裂肺。我拿起笔写了一张纸条,就是张张读给我的那个,我不知道也许它是我最后的有关理想的纪念品。
现在,我在一所三流大学学着曾经不是很喜欢的专业,可我已经学着喜欢上了这个职业。我现在的理想就是做自己喜欢的报纸,即使是只当一个小记者。然而现实就是,为了它我必须考研。我有时候会想起,如果那时候我偏执一点会怎样?我会不会每天在画室画着自己心中的画面。我会不会已经找到了很好的工作,动画抑或广告设计师,我会不会被我喜欢的大宇公司聘用,参与仙剑五的人物企划?还是会像现在这样突然难过到流泪。从大一开始,从毫不犹豫被美术协会骗走20元,到结交的朋友大部分都是美术学院的,我一直试图抓住关于理想的最后一丝气息。
在学校各报纸做美编做了很久,但没有人知道我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工作,也根本不喜欢PS。美术编辑在我看来根本不是曲线实现我梦想的方式,虽然她带有美术两字,其实说到底就是个制版师,而实际上,我就是个作图师,而且是与广告丝毫不沾边的图。然而我做着,我很开心,不光是因为美术两字,更因为我看见自己的设计被印刷出来,版面也是一种设计吧。
美术是我的偏执,也许,有一天我会因为它而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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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14号,我有点晕

14号,准备好好在家玩我的仙网,谢绝邀请。最近有些沉迷,但自我认为也就是三分钟热度。邀请本人加入的好友甚是担心,害怕因此影响我的考研,我以一副豪迈的姿态告诉他绝对不用担心,本人只是玩个新鲜而已。
心血来潮,爱好潜水的我上了一下线,QQ上的好友还是有点多。没几分钟,就收到接二连三的情人节祝福,一般第二句话就是问我,情人节怎么过?怎么过,不就是普通一天嘛,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哦。。。”的一句回应,让我仿佛看见人家鄙夷的眼神,我了解其隐语,就是说这么老了还没个男朋友,心中于是不忿,靠,你以为所有男人都在扫大街,随手拉来个就能当男朋友使?那我岂不成了卫生局局长?不过一回想,那几位女士也是与我同病相怜,否则现在早就风流快乐去了,怎会在此怨天尤人。想起一句老话,看不起穷人的往往是穷人自己。
祝福者不乏男士,但基本都是歪瓜裂枣型的,虽然他们的第二句话也是如何过的内容,但依我长时间的斗争经验,这些男士一般目的不纯,在这种敏感的日子,他们利用网络这一强大的现代科技产物,快速搜寻那些“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吸引那些“面子主义”者们上钩,得到与之过节的机会,并利用这一机会结束单身。可惜啊,本人报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实无法笑纳,借口与一个编造中的万里之外的男士有染,趁机逃脱。看来,尖是不能冒的,水是必需潜的。
刚好,高中好友丽君约我和另一位好友出去玩。这位女士在家闭门谢客一个月,颇有与家门共存亡之势。看来是临走之前无法抵挡在下的短信攻势,准备缴械投降了。随应之。
一行三人,皆为女士。不过也是个不错的保护,不会有些卖玫瑰花的大哥大姐,大叔大婶,小弟小妹来“搭讪”,看来LES还没成为一种风潮,否则我们这样都在劫难逃。我一直认为,卖玫瑰花的除了需拥有三寸不烂之舌,有堪比月老红娘之能以外,长相也是个大问题,可以想象,正沉浸在柔情蜜意中的两人,被貌似如花的卖主一吓,买不买花是一回事,更有口吐白沫的可能。然而看周围卖花者,确都是面似赤枣,声如洪钟,衣若脑残之辈不由扼腕叹息。
闲逛了一下南街,顺道淘了件衣服,在麻辣烫店解决我们的温饱问题后,就结束了我们的“情人节之旅”,遂分道扬镳。寻思着新手机缺少护屏,就顺道走了一趟彩虹桥,没想到,竟与一位老兄狭路相逢。其实嘛,熟人相见本没有什么。只是这位老兄的身份稍有些特殊而已,他是我高中的第一个男朋友,在今天这样的日子相遇可真有些奇特之感。于是便是经常出现的情节,傻笑一阵,开开玩笑,互致问候,旁敲侧击一下今天的出行情况,以此推断两位现均为单身,于是窃喜。后来想想,发现自己也恶俗了一把。
进入大院,遇见在下的至交好友——莹子,此时已是下午7点,只见该女士穿着新买的毛衣,兴冲冲的往外跑。被拦住询问时吞吞吐吐,死不交代去见谁。这孩子还是嫩了点,估计躲避询问的经验还是不足,一眼被人看出。
失了兴致,想起前几天这人还说要与本人一同去监视另一女士的14号之旅,看来实为虚与委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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